商务条款: 一、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二、交付使用期及地点 1、交付使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安装要求 1、成交人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安装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方案、培训方案等。 2、安装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保障由成交人自行负责,并服从采购人现场负责人的指挥,按指定地点进行安装; 3、严格按竞标产品的安装规范要求进行安装,确保安全。 四、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合格,提供必要的零配件或备件供应。 2、磋商产品必须是具备厂家合法渠道的全新正品,必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时如发生质量问题免费更换配件,对于由于采购人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原因(如雷击、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以及免费保修期结束后的维修,只能按维修成本收取配件费用。 3、响应时间:成交人接到采购人的故障通知后,成交人应3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解决解决问题,如现场不能解决问题,24小时内无法修复须立即提供不低于磋商产品配置的备用产品供采购人正常使用。提供终身免费技术支持服务。 4、磋商时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及联系人名单(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1名),列明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5、成交人在质保期内全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更换零部件,质保期内免费维保。质保期满后终身提供质保技术支持,维保费用由双方平等协商。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六、验收要求 1、成交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完整、无破损、未经拆封的。产品必须为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零部件、配件、包装及安装材料必须是未经使用的全新的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 2、本项目所有产品必须是是全新、完整、无破损、未经拆封的、且符合国家有关认证标准及安全规定的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按国内同类产品、国家行业规定全免费上门包换或作退货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若成交人提供的设备参数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3、由采购人根据成交人谈判时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参数进行全面核对检验,验收合格后才能安装调试。若采购人对所供产品有疑问的,要求成交人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谈判产品的参数真实性证明、供货证明函及质量保修函,以上材料不全者,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由此导致整批货物被拒收或索赔而引发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人承担。在验收过程中,如属于采购人原因致使被验收货物未通过验收,成交人应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直至货物验收通过。 4、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上的产品技术参数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七、其他要求: 1、谈判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1)货物的价格;(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运输、装卸、调试、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5)安装、配送人员工资、送货上门的费用等一切费用。磋商报价中应包含全部内容,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如成交人因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不愿意负担该项目所有的辅材、配件,而导致项目最终无法正常运行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和成交人的合同关系,后果则由成交人自行负责。所提供的配备品备件及耗材等必须是未经使用的全新的产品。该项费用应包含在磋商报价中。如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在签订合同前,成交公告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提供谈判文件中所列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如采购人发现有虚假应标现象,采购人有权向采购监督部门上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参与谈判,如有此类产品参与谈判的作谈判无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