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为持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切实减轻患者预付资金压力,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相关要求,自2025年3月31日起,我院(除配眼镜交定金外)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资金的清退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门诊预交金指患者在门急诊就诊前尚未确定具体医疗服务内容时(如未开具医嘱)就预先存入医疗机构账户的资金,且没有开具正式的医疗收费票据。 以下五种情形不属于门诊预交金: 1、在门急诊预约挂号时,患者预交的诊查费; 2、按疗程或阶段多次检查或治疗,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口腔正畸、血液透析、康复理疗、中医治疗、化疗、放疗、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 3、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 4、实施日间手术、门诊手术、急诊手术前,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 5、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 按照《通知》要求,对急诊、门诊手术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急诊预交资金需求的群体,在患者自愿前提下可灵活办理。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若您在就诊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咨询电话:0775-3381623/ 0775-3379820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努力为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桂平市中医医院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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